第(3/3)页 这小子天生就是一个当兵的料。 她不会教育儿子,更不会教育子孙,没有这个先决条件也没有这个经验。 可是她知道怎么和自己的兵成为朋友。 就让她和陆延庭成为一对母子名义的战友。 拿出木刺,只见顾春华手起刺落。 整个兔子居然被她从中整整齐齐的一分为二。 那个干净利落,而且两份兔子的大小几乎是毫无差别。 陆延庭把头扭到了一边,只听到身后传来了某种声音。 荒郊野岭的他也生怕有什么意外。 一回头却看到兔子已经变成两半,只看到顾春华用树枝挑着半只兔子递给他。 “一人一半。” 陆延庭看了看兔子,兔子虽然肥美,可是去掉皮和内脏以后整只兔子只有三斤多。 烤完了之后,兔子还有点缩水。 要是让他一个人吃都不够,刚够塞塞牙缝。 娘虽然弱不禁风,其实娘也饿了这么多天,他怎么会不知道? 那天在会宾楼吃饭的时候,娘一个人可是吃了三碗米饭。 就他娘这饭量,这只兔子下去也就刚刚够。 他娘现在分出一半儿的兔子给自己,就是宁肯自己挨饿,也生怕他这个儿子挨饿。 “娘,您先吃,您吃饱了我再吃,要不然我吃这个兔头,我最喜欢吃这兔头。” 说着把半个兔头拧下来,拿着兔头就要走,却被顾春华一把拉住了。 “让你吃你就吃,咱俩还要长途跋涉这么长时间。谁知道要走到哪一天!饿着肚子明天怎么赶路?” 说着就把手里剩下兔子塞到他的手里。 “趁热吃,外焦里嫩,特别好吃。对了,明天白天赶路的时候,你记得提醒我。咱们白天就得把晚上的干粮准备好,明天多打两只兔子。 咱们一人一只,谁也不用抢。” 顾春华撕下一条兔腿咬了一口,虽然说手艺和火候差强人意,可是不用自己动手。 陆延庭一听顾春华的话,急忙点点头,他娘说的对,明天还要赶路。 “娘,我知道了,明天白天我一定想法子在路上抓野兔。” 娘抓野兔的本事,他可没有! 看来他还得好好学。 第(3/3)页